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出让三门峡天元铝业股份公司股权给天瑞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三政文〔2006〕63号)
市政府国资委:
你委《关于出让三门峡天元铝业股份公司股权给天瑞集团有限公司的请示》(三国资产权〔2006〕9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天元铝业集团将持有的天元铝业股份公司67.02%股权全部出让给天瑞集团有限公司,每股净资产为0.1475元人民币,782,882,280股国家股合计出让价款为115,475,136.3元人民币。请你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做好股权出让后天元铝业集团和天元铝业股份公司的职工安置工作,保持企业稳定发展。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