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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门峡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的批复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门峡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的批复
(三政文〔2006〕91号)
市环保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三门峡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的请示》(三环〔2006〕138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三门峡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你局严格按照《规划》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认真组织规划的实施。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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