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全面完成本年度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任务,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05年8984吨的基础上削减11%,控制在7993吨以内;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3185吨的基础上削减6.52%,控制在2977吨以内。
4. 完成具备接管条件河道周边生活污水的接管;完善天宁经济开发区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完成雕庄泵站及配套工程、雕庄前浪浜进水口石驳工程。
5. 开展禁燃区建设,大力发展城区及天宁经济开发区的集中供热,加快天宁经济开发区热网建设。
6. 对油烟净化处理不达标的餐饮单位进行限期治理。推进红梅公园南大门周边餐饮企业环保治理示范小区建设工作。
7. 建设东经120公园等公园绿地;建设丁塘河、横塘河、新运河等河滨绿地和主要道路两侧景观绿地。
8. 改造城区垃圾收集和转运设施。完成区域内分散、落后的畜禽养殖场地的清理整治。畜禽采用集中养殖,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
9. 根据《关于推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的试行意见》,实施中心城区污染型工业企业的搬迁工程,大力引导化工企业进入化工园区。
10. 根据区域产业特点,形成印染污泥无害化处置的示范基地1座。
11. 完善全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管理系统。
12. 建设省级绿色社区2家,市级绿色社区4家;建设2个市级生态园林单位。
13. 制定规模以上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的工作方案,年内规模以上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比率达到12%,其中新增50家;天宁经济开发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省级生态工业园区规划通过评审。
14. 全年完成6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15. 开展化工行业专项整治,按照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完成阶段目标。深化工业污染源整治,按照长江水污染防治要求所有企业执行一级排放标准。
16. 建立区级重点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强化重点源的监控;完成重点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
六、钟楼区
1. 组织开展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常规监测断面达标行动,制定10个地表水水域功能区断面水质达标方案,确保6个断面达标(含1个小康水质考核断面)。
2. 对童子河北段、海石口河、西十字河、盛家浜、徐家浜、小仓浜、皇粮浜、会馆浜、高家浜等河道进行水污染综合整治。
3. 完成具备接管条件河道周边生活污水的接管;钟楼经济开发区新建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开工建设新闸街道污水收集系统。
4. 按照“禁燃区”建设要求,大力发展城区及钟楼经济开发区的集中供热,加快钟楼经济开发区热网建设。
5. 全面完成本年度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任务,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05年1884吨的基础上削减8.88%,控制在1720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2669吨的基础上削减6.52%,控制在2490吨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