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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7〕4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日安全工作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国家确定的安全生产“攻坚年”、“落实年”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节日期间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以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努力做好节日安全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组织对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工作到位,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对公众场所、重点单位的监管
  节日期间居民消费、出游大量增加,公共场所人员增多。要把做好车站、码头、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厅、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着重检查疏散通道、电器设备、游乐设施、消防设施等的完好情况,同时大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石油、化工、冶金、建筑、矿山及燃气、热力、电力等事故易发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行深入细致的人员安全教育和设备设施检查,及时排除各类事故隐患。节日期间安排连续生产或施工作业的企业,要精心组织,加强监管,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乱指挥和盲目蛮干而酿成意外,存在重大隐患一时难以消除的必须停产整顿。
  三、严格控制大型节日集群活动
  严格控制举办大型节日集群活动,对确需举办的大型活动,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制定周密可行的活动组织方案及事故应急预案;同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明确并认真落实相关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对未执行上报审查制度、防范措施不到位、组织指挥失误等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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