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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许昌市干线公路通行费征收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监察、纠风部门要对收费站及周边环境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查处和纠正违规执法执收行为,对有关部门履行征收环境治理工作责任制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实施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闯站绕站、带头或参与干扰收费站执收、破坏收费站设施等违法违纪行为。组织社会各界对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受理举报投诉并组织查处。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许昌市干线公路通行费征收环境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督察治理活动。领导小组下设督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负责治理活动的协调、督办、信息搜集等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协调本辖区的治理活动,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部门工作职责,确保此项活动取得成效。

  七、有关要求

  (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相关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治理信息,共商治理措施,建立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公路部门要加强对一线收费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严肃收费纪律,一旦发现有私放人情车、违规减免通行费行为,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及值班领导责任。

  (三)市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治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定期开展督查,定期通报各县(市、区)治理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止可能出现的交通堵塞、暴力抗法、集体闯岗、蓄意寻衅滋事等行为,维护干线公路正常收费秩序。

  附件
许昌市干线公路通行费征收环境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常岱军 市交通局局长

  副组长:刘全钦 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留宽 市纠风办主任

      殷海松 市交通局副局长、公路局副局长

      张俊超 许昌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成员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许昌军分区后勤部、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公路局、禹州市政府、长葛市政府、鄢陵县政府、襄城县政府、许昌县政府、魏都区政府、东城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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