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许昌市干线公路通行费征收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7]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许昌军分区后勤部、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制定的《许昌市干线公路通行费征收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许昌市干线公路通行费征收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许昌军分区后勤部市监察局 市政府纠风办)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干线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优化征收环境,提高收费还贷能力,确保我市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公路收费站环境的通告》(2007年6月2日发布)要求,结合我市干线公路收费环境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干线公路通行费征收环境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交通、公安、部队、宣传、监察、纠风等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共同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扰乱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秩序行为,全面优化公路通行费征收环境,实现我市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初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长效治理机制,维护正常收费秩序,确保干线公路通行费应收尽收,把干线公路收费站的漏征率降到2%以下,切实提高收费还贷能力。
三、治理内容
治理“特权车”、“人情车”等拒缴、逃缴、少缴公路通行费行为;打击假冒军队、武警车辆逃缴国家各种费款的违法行为;治理故意闯站、结队冲岗拒缴通行费、暴力袭击收费人员、打砸收费站、故意堵塞车道等扰乱收费秩序的违法行为;治理绕行县乡公路、蓄意逃缴公路通行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