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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失效]

  发生其他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组成,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五)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进行抢险救灾;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二、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成立郑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地灾应急指挥部),由主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建委、交通局、水利局、卫生局、武警郑州市支队、气象局、广电局、电业局、郑州铁路局、旅游局、通信公司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任地灾应急指挥部成员。
  市地灾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制定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组织和指挥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县(市)、区政府做好小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省地灾应急指挥部做好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地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市地灾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地灾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讲奉献,全力以赴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市国土资源局:承担市地灾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收集灾情信息,及时向市地灾应急指挥部报告地质灾害情况,并负责地质灾害的现场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力量加强监测,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的部署和技术指导工作,并对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做出统计评估,为政府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依据;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2.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救灾资金,做好救灾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资金筹集、使用安排和救灾物资的筹措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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