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人才工作的意见
(浙水人〔2006〕9号)
各市水利(水电)局,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高素质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步伐,适应新时期水利事业改革与发展需要,实现水利与水利队伍建设的同步发展,根据我省水利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不断增强做好水利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水利大业,人才为本。多年来,我省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为我省水利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一大批水利人才在实践中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十五”期间,我省水利系统新增教授级高级工程师35人,高级工程师422人,工人队伍中新增高级技师23人,有111人次获得省部级科技三等奖以上奖励,6人被评为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3人入选浙江省跨世纪“151人才工程”。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于水利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我省水利人才不足的矛盾日趋突出。据统计,全省1.9万名水利职工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占52%,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15%,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占8%,工人队伍中,具有技师和高级技师等级人员仅占5%,均处于较低水平;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水利人才更为紧缺;水利人才开发培养和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尚不完善,不能适应我省水利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各级水利部门必须从贯彻党的科学发展观,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水利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培养和建设一支数量充足、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作为水利行业的又一重大工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抓紧抓好。
二、水利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加强水利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促进水利事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抓住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三个环节,突出高层次,兼顾基础性,以领导干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四支队伍”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为水利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