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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的通知
(六政办秘[200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充分维护信访人的正当权益,进一步规范处理信访事项的行为,做好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六安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审查信访人向市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复查或复核申请,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决定是否受理;对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或复核申请,组织调查取证,并按照规定程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出复查或复核意见,督促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或市直部门予以落实;检查、指导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部门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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