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冶金。围绕 "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铝加工"循环型产业链建设,促进铝土矿资源和电解铝企业的整合,提高氧化铝和电解铝行业集中度。大力发展铝、铅、镁、铜、锌的深度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循环利用率。严格执行国家《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
铅锌行业准入条件》、《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和《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积极发展特种钢材,合理布局、有序发展铁合金,依法限制并加快淘汰原料和能源消耗高、污染严重的小炼铁、小轧钢和小铁合金企业。鼓励采用高温废气回收及余热发电、废水闭环处理循环利用等技术,积极开展废渣综合利用。到2010年,吨钢综合能耗小于730千克标准煤、吨钢可比能耗小于685千克标准煤、吨钢耗新水8吨以下;氧化铝、电解铝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物耗等主要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铝综合能耗小于9471千克标准煤;铜综合能耗小于4256千克标准煤;有色金属采选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小于4.5吨标准煤;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小于1022千克标准煤,有价金属回收率达到95%,总硫利用率大于95%,循环水利用率达到95%。
3、非金属矿开采、加工和建材。围绕"非金属矿产开采--加工--综合利用"循环型产业链,加大对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和合理开发利用,优化开采盐矿、天然碱矿、珍珠岩等优势非金属矿产资源。保护开采水泥石灰岩和粘土资源。加快对现有水泥行业技术改造,积极开发和生产粉煤灰掺量高复合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掺量高的混凝土。支持日产4000吨以上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余热发电机组。鼓励利用煤矸石生产烧结砖、空心砖和保温隔热材料;利用粉煤灰生产烧结砖、蒸压粉煤灰砖和粉煤灰混凝土;利用工业副产石膏生产特种水泥、石膏板装饰材料。鼓励利用工业废渣、煤矸石、粉煤灰制造新型建筑材料。积极发展新型节能墙体材料、新型保温隔热材料、新型防水材料、新型建筑密封材料、新型建筑装饰材料、化学建材、利废建材和节能、节地、高强、轻质、保温性能好的新型建材产品。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及生产能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到2010年,日产2000-4000吨水泥企业,可比水泥综合电耗小于110千瓦时/吨;日产1000-2000吨水泥企业,可比综合电耗小于115千瓦时/吨;现有水泥粉磨企业可比综合电耗小于45千瓦时/吨;加快提高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水泥散装率达到60%;建筑陶瓷综合能耗小于9.2千克标准煤/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