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陕政发[2007]2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2004年以来,我省坚持每年为残疾人做实事、办好事,使全省残疾人的生活生产条件不断得到改善,生活质量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进一步加大扶助残疾人的工作力度,推进全省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设西部强省和构建和谐陕西进程,省政府决定,2007年继续为全省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
一、帮助10万名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对2万名残疾人进行职业和实用技术培训,指导6000名残疾人就业
按照《陕西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和《陕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确定的目标,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解困活动,帮助10万名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和实现脱贫。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重点,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2万名残疾人进行职业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指导6000名残疾人就业。其中,省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和实用技术培训。
二、改善2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
省财政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市级配套一定经费,县(市、区)按1∶1比例配套经费,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在年内完成2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危房改造任务。
三、完成12000例贫困残疾人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
省财政安排18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减免手术费用等办法,为全省12000名贫困残疾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四、为1000名聋儿配发或优惠供应助听器
省财政安排95万元专项资金,为全省1000名聋儿配发或优惠供应助听器,帮助他们改善听力条件。
五、为1000名贫困残疾人装配假肢
省财政安排85万元专项资金,为全省1000名贫困残疾人装配假肢。
六、为385名贫困肢残患者实施免费矫治手术
使用中国残联下拨的188万元专项经费,省财政再配套安排180万元,为全省385名贫困肢残患者实施免费矫治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