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加大投入力度。全省各级政府要将农村信息化建设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省上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市、县、区负责运行维护经费的筹措。省发展改革委要在基本建设资金中增加对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安排。省财政厅负责省财政资金的落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要整合各行业支农信息化资金,统一规划,集中使用,发挥聚合效能。省信息办(省信息产业厅)要逐步加大全省信息化资金向农业倾斜的力度。省级涉农部门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农村信息化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全省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聚集社会力量、扩大投资渠道,加快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农村信息化投融资体制,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农村信息化建设。
(二十一)加强人才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要加强农村信息员和农业信息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掌握并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人才队伍。通过对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信息采编、信息分析和网络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信息收集的数量、质量和利用水平。加强农村信息员队伍信息收集、传播方法和农业科技、经营管理知识、计算机、网络应用基本常识的培训。
(二十二)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服务模式。要着眼长远发展,加大改革力度,强化创新意识,下大力气消除影响农业信息服务的体制和机制弊端。按照“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思路,采取政府出一点,企业拿一点,村级筹一点的办法,落实各村信息站(点)建设任务。鼓励农民在政府扶持下投资参与信息网站建设。全省各级政府要发扬创新精神,在农村信息服务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面向农民的信息服务,并广泛宣传各方面的先进典型,不断开拓农村信息化服务的新途径和新领域。
(二十三)优化发展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切实加强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通信条件。鼓励电信运营企业最大程度地降低电信资费,最大限度地开展面向农民的公共信息服务。电信、广电网络运营企业要切实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公共网络进一步向农村延伸。全省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各种优农惠农政策,排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优化农村信息化发展的环境,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信息化的良好氛围。要下大力气抓一批农村信息化服务示范点,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全局工作的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