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 行)
一、适用范围
本说明书中水利站指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出的流域水利站和乡镇水利站,不包括水利局机关内设机构。
二、机构设立原则
以县(市、区)境内的中小流域(或水系)为单元,兼顾辖区内乡镇区划,设立流域水利站;防汛抗旱任务重的乡镇根据需要保留乡镇水利站。基层水利站定性为公益类水利管理事业单位,作为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方式。基层水利站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三、水利站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水利建设、管理、改革和水行政执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守上级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
(二)认真抓好基层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洁从政。实行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
(三)加强水利站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全体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等工作,全面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四)依法在所辖区域行使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并切实履行水利工程的规划计划、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利新技术推广等公益性职能。协助乡镇做好面上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管理与技术指导工作。
(五)配合辖区乡镇,做好防汛防旱工作,及时掌握汛情动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
(六)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岗位设置
各水利站根据需要设立站长岗位1名,水利员岗位若干名。
(一)站长岗位(1名)
1、主要工作内容
①主持本站全面工作。
②组织本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水利法规,提高全站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带领全站人员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③注重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性教育谈心活动,着力解决站内同志的思想和实际问题。
④加强请示汇报,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加强同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
⑤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协助其他岗位做好各项工作。
2、工作称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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