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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三电”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三电”设施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关系国计民生,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重要性,把“三电”专项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省政府已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任组长的省“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市、县、区政府也要逐级成立由主管领导挂帅的“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三电”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

  --公安机关要负责“三电”专项斗争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加大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站点,指导“三电”行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和巡线工作。

  --综治部门要将“三电”专项斗争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考核,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电力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

  --通信管理部门要指导电信企业积极参与“三电”专项斗争,督促电信企业建立专门保卫机构和专业护线队伍,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提高安全技术防范能力。

  --工商部门要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从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广电部门要指导广播影视企业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三电”专项斗争,建立广播影视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广播影视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提高安全技术防范能力,充分利用广播影视行业的宣传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电监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检查电力行业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

  --电力、电信、广播影视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三电”专项斗争,要根据自身职能,制定实施本部门、本系统“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和考核标准,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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