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六政办秘[2006]63号)
孙小著委员:
你好!你在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相关情况的反映和建议》(第56号)提案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无挪用现象。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自1995年实施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精神,坚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指导原则,加强监控,严格规范管理。一是住房公积金在市人行指定的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专项存储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二是实行住房公积金财务处理三级核算体系和电算化管理,银行、单位、中心记帐同步,核算同步。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安全,无挪用现象。
二、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透明度得到加强。为了让更多的职工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自己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一是在每年的6月3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全市各单位进行一次住房公积金对帐工作,并要求单位将职工公积金缴存情况向单位全体职工公告;二是开通160、168电信信息查询;三是开通六安市房改公积金网络查询系统(网址为lagjj.luan.gov.cn),通过输入身份证可从网上了解到个人公积金实时状况;四是在中心服务大厅同时提供现场查询服务。
三、我市住房公积金实现了科学化决策、规范化运作。每年市政府组织召开1--2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理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事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其中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主要内容是审议和听取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资金执行情况,确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计划,制定各项管理措施。住房公积金委员会的民主决策,不仅使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定在更大程度上体现职工的意志,而且起到了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桥梁作用,使住房公积金管理在实施过程真正实现民主化、科学化。
办复类别: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