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政办秘[2006]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环保局、发改委、经委、监察局、建委、工商局、水利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广电局、淠史杭总局、六安供电公司等13部门编制的《六安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2006年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
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解决我市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监察部、工商总局、司法部、安监总局、电监会《
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安徽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六安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保证群众饮用水源安全,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保证环境安全。
二、整治重点和要求
在巩固2005年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的环境污染、环境违法建设项目和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遏制污染反弹,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污染源进行摸底调查,重点开展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船舶污染的整治工作。严格按《
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执行,取缔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清除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违规的码头、垃圾填埋场、畜禽养殖场和休闲度假村,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