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7]535号)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总工会:
现将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粤劳社函〔2007〕60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广州市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和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劳动保障网络的作用,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加强配合,将劳动用工检查活动迅速、有效地开展起来。
请各区、县级市有关单位于6月13日前,将专项行动的综合情况书面报市劳动用工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以电子邮件发至以下邮箱:ldbzjc2004@163.com,联系人:张丽春、陈国文,联系电话:83321680、83188103。
附件:
1.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略)
2.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略)
3.广州市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活动工作方案
二 ○○ 七 年 五 月 二 十 八 日
附件3:
广州市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粤劳社函〔2007〕603号)要求,我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定于5月10日至6月10日,在全市开展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专项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用工单位劳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人单位,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劳动用工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指导全市检查活动的开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建龙任组长,市总工会副主席叶国耀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廖翔达、陈继红、冯树贤、刘悍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