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小城镇建设。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到2010年,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有特色的民族乡村达到60%。
4.努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借助黑河、绥芬河、同江、东宁、饶河、抚远等边境民族地区口岸的区位优势,内引外联,以定位、定向方法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辐射能力强、牵动力大的“龙头”项目,带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
5.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扶持民族地区加大退耕还林还草、植树造林、防沙治沙、防风固沙、改良水质、小流域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促进可持续发展。
6.按照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的要求,实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战略。在民族地区大力推广适用的现代科学技术,用先进的技术装备现代农业和其他产业,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产业升级,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和生产实际的需要,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
(二)民族教育。
1.加快发展学前及基础教育。要有针对性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完善公办、民办相结合的学前教育体系,全省少数民族幼儿教育普及率达到70%以上,50%的民族乡镇要分别拥有1所中心幼儿园。到2010年全省民族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分别达到99%和98%,年辍学率分别控制在1%和3%以内;全省民族学校要实现“校校通”工程;民族乡镇中心校的小学从三年级开设微机课,有条件的还应开设外语课。
2.加快发展民族高中教育。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初中升高中毛入学率要达到65%以上,条件具备的少数民族基本普及高中教育。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全省民族高中的投入力度,2010年前创建3所至4所省级民族示范性高中。促进民族中等职业教育与高中教育协调发展,适应社会需求。
3.办好少数民族预科班和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到2010年,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数量由每年招生260名逐步增加到每年招生400名;认真做好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的检查验收工作,在通过验收的基础上,使在校生数量达到2000名。
4.加快发展民族地区成人继续教育。到2010年,全省民族地区劳动者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左右,少数民族农村劳动力培训率达到50%以上。
5.加强民族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到2010年,力争使70%以上小学教师达到专科学历,80%以上初中教师达到本科学历,高中阶段的教师都应达到本科以上学历。
6.加强民族学校的双语教学工作。加强对我省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和用民族语言辅助教学的民族学校的管理,鼓励学生学习和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注意研究双语教学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总结教学经验,指导民族学校做好教育改革工作。
(三)民族文化。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