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细化考核标准,严格督查考核。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和省平安医院考核评价标准,细化考核方案,加强对各地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级医疗机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2008年,对达标单位授予“平安医院”标牌,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各地平安医院的创建达标率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指标。
平安医院创建期间,各辖市、区要及时向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5682566;传真:5682567
附件:1. 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 2007年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要点
附件1:
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雄华 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史国瑛 市综治办副主任
卢晓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宫文飞 市公安局副局长
蔡忠新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陈少宝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蒋忠孝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耿开平 市民政局副局长
蒋庆梅 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薛新生 常州工商局副局长
刘京亭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刘德峰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安娜 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纪唯强 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金志达 市物价局副局长
苏念慈 市保险协会秘书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蔡忠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07年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要点
2007年,全市一级及以上医院(含相应规模民营医院)要全面启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其中二级医院基本达到平安医院建设目标,三级医院全面建成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至7月):动员部署,制定方案
1. 市成立全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制定下发有关文件,明确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辖市成立相应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创建活动总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