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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


  (七)优化产业组织结构。

  加快发展大型企业,着力提高企业规模水平和产业集中度,形成一批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基础作用,具有核心技术、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充分发挥大企业集团的龙头带动效应,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对于重要资源、重大基础设施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鼓励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做大做强。大力扶持发展中小企业,加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信息咨询、市场开拓、筹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技术进步,造就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带动力强的骨干企业。努力推动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形成分工协作的关系,提高生产专业化水平,形成合力,促进优势企业做大作强,带动产业升级。

  加快产业集群升级。加快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升级,推动珠江西岸电器机械产业集群发展,改造提升纺织服装、建筑材料、食品饮料、工艺玩具等特色产业集群,增强产业集群的辐射带动作用。

  加快重要产业基地建设。按照粤府〔2005〕15号文,加快七大电子信息制造基地、三大机械装备工业核心区、三大家电产业基地、五大石化基地、四大纺织工业基地、九大食品基地、三大水泥熟料基地和两大陶瓷工业核心区、三大造纸基地、五大医药产业基地及一个以广州轿车整车为龙头、以广州为中心的环珠三角汽车产业核心区等的建设。

  (八)优化区域产业布局。

  高度重视产业结构的空间布局,根据我省区域资源发展潜力和环境承载能力,实行优化发展、重点发展、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等有区别的合理区域产业布局。珠三角要优化区域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限制低水平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新项目进入,提升产业层次,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汽车、机械、医药等产业,提高经济整体竞争力。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粤府〔2005〕22号)精神,根据各自的资源优势,积极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粤东地区重点发展石化、电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和优势农业等产业,提升传统产业;粤西地区要大力培育钢铁、造纸、医药、电子、机械、现代物流和旅游等支柱产业,发展壮大石化、电力、轻纺、家电、五金和以高岭土为主的资源深加工产业规模;粤北山区要大力发展资源加工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冶金及其深加工、机械、建材、森工、烟草加工、制药、旅游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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