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答复函
(六政办秘[2006]55号)
杨晓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信息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的建议”提案很好,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以产权人为基本单位、以产权和户籍管理为基础,建立社区业主档案,为治安管理、计生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为房管、工商、税务部门提供税费征收依据等建议,我们认为是很好的建议,符合全市社区建设发展方向。我市社区建设有4年时间了,社区建设逐步得到加强,在解决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和有章理事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在今后的社区建设中,我们将采纳您的建议,逐步建立社区业主档案。
二、对于您提出的以产权为依据,建立社区业主医保、民政救助和低保等建议,也是基本符合城市发展趋势要求的,但现阶段,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医保、救助和低保管理有专门规定,有的要求以户口所在地为基础,有的要求以工作单位为基础进行管理,有的因城乡户口的差异而实行不同的标准。这些规定需要逐步修改和完善。在新的规定未出台前,现有的管理制度还将继续沿用。
三、您提出的加强社区管理人员计算机的培训工作,对社区实行全方位的智能化计算机管理等建议,我们认为是开拓性的意见,非常好。对社区实行全方位的智能化计算机管理,也是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目前在社区建设管理方面想要达到的模式。但鉴于市财力有限,目前对社区建设的投入主要是解决社区用房、办公和服务经费及专职工作人员的报酬。现在社区虽然配置了微机,但距全方位的智能化管理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建设,争取早日实现社区全方位的智能化计算机管理,以增强社区组织的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城市品位。
感谢您对社区信息化管理和提升城市品位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