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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对皖西东路地块被拆迁人汪本兰户房屋实施强制拆迁的批复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对皖西东路地块被拆迁人汪本兰户房屋实施强制拆迁的批复
( 六政办秘[2006]78号)
市建委:
你委《关于要求强制拆迁皖西东路地块被拆迁人汪本兰户房屋的请示》(建法[2006]14号)悉。根据国务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
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市政府同意对皖西东路地块被拆迁人汪本兰户房屋实施强制拆迁。你委要会同金安区政府共同组织好强制拆迁工作,并请市公安局等单位积极配合,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强制拆迁要依法进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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