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函
(六政办秘[2006]94号)
杨传银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高度关注失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的提案很好,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政[2005]63号)文件精神。市政府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坚持按照“政府能承受,群众能接受”的原则,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失地农民切身利益,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成立领导组并召开领导组会议。市政府成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领导组,并召开了领导组会议,集中学习了省政府〔2005〕63号文件,明确工作步骤和工作规划。
2、组织外出考察学习。2004年3月,市政府组织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人员赴杭州、绍兴、宁波等地,考察学习三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做法和经验。2005年6月,省政府63号文件出台后,又派人到我省工作开展较好的马鞍山、巢湖参观学习,之后,又组织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开发区、望城街道和平桥乡进行调研。2006年4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下发后,市政府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到外地取经学习。至此,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进入正式启动阶段。
3、开展调查摸底和测算工作。调查了解了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被征地农民人数、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数,及其占总征地人数的比例,未来10年陆续达到退休年龄的人数及占总征地人数的比例。根据省政府63号文件规定,对我市未来几年所需供给的人员、经费进行了测算,做到底数清、情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