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承办当地工商所12315申诉举报工作站交办的非行政执法任务。
三、推广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推广目标。通过各级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的共同努力,力争在2007年上半年,全市80%以上乡镇建立消协分会,两委(支委、村委)组织健全的行政村普遍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要求人员到位、机构健全、办公设施良好、履行职责规范、发挥作用明显。
乡镇消协分会和行政村两站至少要达到“六个一”(一人、一牌、一证、一室、一簿、一栏)的标准。“一人”,即至少有一人做兼职维权工作;“一牌”,即悬挂统一式样的乡镇消协分会和两站标识牌;“一证”,即工作人员聘用证书;“一室”,即调解室,可单独设立,也可与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其它工作室合用;“一簿”,即投诉、举报登记簿;“一栏”,即固定宣传栏,刊登法律法规、消费警示等内容。有条件的消协分会和两站可以配备一部投诉举报电话。做到有诉必复,有访必接,有难必帮,有求必应。
(二)实施步骤
第一步,制定方案。根据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有关文件精神,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在汲取外地经验,总结本地做法的基础上,提出推广意见。
第二步,培养典型。今年下半年,各县区集中精力,选拔辖区内消费维权基层组织建设条件较好的1-2个乡镇进行试点,每个乡镇也要在条件较好的村进行试点,同时全市将在寿县、霍邱进行试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市的建站维权工作。
第三步,全市推广。明年上半年,全市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有步骤有计划地予以推广,进一步扩大建站范围,力争实现80%以上乡镇建立消协分会,两委组织健全的行政村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的目标。
第四步,检查验收。明年下半年,市成立检查验收小组,制订周密可行的检查验收方案和考核计划,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促进该项工作的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运用行政手段推动。要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政府办公会议(或政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定期研究有关农村维权方面的工作,建立农村基层维权组织体系建设目标责任制。争取县(区)政府把农村维权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乡镇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形成各级政府强力推动,全社会共同负责的维权合力。
(二)运用奖励机制调动。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不断健全农村消费维权基层组织工作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消协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给予表彰。对工作落后的,给予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