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在全市农村推广建立一会两站意见的通知
(六政办秘[2006]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在全市农村推广建立“一会两站”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关于在全市农村推广建立“一会两站”的意见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消费者协会)
为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改善农村消费市场和消费环境,推进全市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和跨越式发展,根据省工商消字[2006]222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全市农村推广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农村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以下简称“一会两站”)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立“一会两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新形势下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以服务“三农”,维护群众利益为主要内容的“一会两站”建设,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一会两站”是消保职能的延伸,为处理消费纠纷及查处举报违法行为提供了组织保证,为工商消协服务社会、服务消费者创立重要平台。
二、组织体系和基本职责
(一)依托乡镇政府和工商所建立乡镇或区域消费者协会分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
《消法》和《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乡镇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分会由工商所和乡镇政府的相关部门组成,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参加。分会一般由7-10人组成,设分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分别由乡镇政府和工商所负责人担任。分会设秘书长一名,负责日常工作。分会工作的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