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

  (十四)做好行政复议保障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将行政复议经费列入行政复议机关行政经费,单独列支,予以保障。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合理使用行政复议经费,积极创造条件设置接待受理和公开审理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交通、取证等设备,为顺利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保障。
  (十五)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按照专业化、职业化和国家专项要求,建立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探索和规范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认证、岗位培训、考核评议等管理制度。
  (十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行政复议人员队伍。行政复议人员要努力提高政治素质,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新时期行政争议的特点和规律,妥善处理好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协调解决各类行政争议。要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讲究工作方法,提高做群众工作、解决复杂问题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要加强作风建设,在办案中做到诚恳耐心、热情周到、行为规范、清正廉洁。
  (十七)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注意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沟通与交流。行政复议机构要定期向本级政府和本部门及上级行政复议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及其行政复议机构要通过组织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专题研讨会、案件公开审理示范庭、编发行政复议指导案例和制定工作指导意见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
  (十八)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推行行政复议咨询接待、案件受理、审理和复议决定全过程的工作流程信息化,实现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统计和监督联网。
  六、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行政复议发挥应有作用
  (十九)强化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首长,是本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行政复议工作的汇报,研究重大疑难案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支持和督促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要认真负责地签署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二十)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要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行政复议机关及其复议人员进行考核评议,把对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配备、办案经费、必要的办案设备及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数量、质量等情况的考评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评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对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不积极履行职责、不依法配合行政复议工作,甚至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要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要提请相关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