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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7〕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关于2007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七月二日

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风办 市监察局)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二次全会、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二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部署,现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16号)精神,提出我市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不断开拓政风行风评议的新途径;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基本要求,不断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以民主评议为载体,不断搭建密切联系群众的新平台,以源头防治为着眼点,不断完善预防不正之风的新机制;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不断取得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成效。为全面推进我市的政风行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议对象

  今年全省集中对部分学校、医院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同时,对去年教育系统行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市、县(区)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各确定本级1-2所学校、医院,以本级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组织评议员进行评议。纠风办要积极协助和指导本级主管部门做好评议工作。

  县(区)纠风办还要积极协助旅游行业和人事部门开展好行业(部门)的行风建设专项行动。

  各县(区)在突出重点完成省市统一部署的政风行风评议任务的同时,还可结合当地实际,对本县(区)行风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和行业,自行确定评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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