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推进畜牧业增长方式转变
(四)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有农业的区和各县要按照《
天津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2006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的规定,根据区域资源承载能力,明确区域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优势畜牧业产区。环城四区和滨海三区要引导畜禽生产依法有计划地退出禁止养殖区,发展种业、精品特色畜牧业和旅游休闲观光畜牧业,形成精品型畜牧业产区;远郊区县要重点发展现代种畜禽生产基地和畜牧业商品生产基地,建设畜产品加工业,形成生态型畜牧业产区。要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和知名品牌的龙头企业。要加强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发展外向型畜牧业,提高我市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五)加大畜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发展奶牛、生猪、肉鸡等优势产业,适度发展肉牛、肉羊及特种养殖业,继续稳定蛋鸡生产。加强畜禽良种基地建设,加大良种推广力度,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六)加快推进健康养殖。转变养殖观念,调整养殖模式,大力推广健康生产。要创新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把生产基地建设与改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加快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彻底改变人畜混居、畜禽混养状况,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开展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无公害清洁生产。
(七)促进畜牧业科技进步。要加快畜牧兽医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利用生物技术,加强畜禽品种的选育。利用信息与数字化技术,实现重大动物疫病预警预报及畜产品质量可追溯。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不断提高畜牧业发展的技术装备水平。大力推广畜禽养殖环境控制及废弃物处理技术。加强基层畜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快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抓好畜禽品种改良、动物疫病诊断及综合防治、饲料配制、集约化饲养等技术的推广。强化畜牧业科技教育和培训,提高畜牧业技术人员和农民的整体素质,提高吸纳、转化实用技术的能力。支持畜牧业科研、教学单位与企业联合,发展畜牧业高新科技企业。继续推进畜牧业科技入户工程。
(八)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鼓励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机制创新,建立基地,树立品牌,向规模化、产业化、集团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鼓励畜产品加工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和加工,努力扩大畜产品出口。大力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畜产品生产加工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加工企业与畜牧专业合作组织、养殖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订单畜牧业。鼓励企业进一步调整畜产品结构,发展精深加工,开发新产品,实现产品、类型多元化,提高产品附加值。要创造条件,扶持和发展畜牧专业合作组织与行业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畜牧业发展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