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抢险救援指挥组应在接到报警电话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有效的控制灾情,将滞留现场的乘客、工作人员和伤亡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
②保卫警戒指挥组应在接到报警电话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指挥疏导交通,维持现场秩序,实施对事件现场的控制和警戒,防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③客流疏导指挥组应在接到报警电话后及时调集公交汽车、出租汽车,迅速疏散现场客流。
④医疗救护指挥组应及时到位,立即组织现场急救和安排伤员入院治疗。在医疗救护指挥组到达现场之前,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内部紧急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必要的救治。
⑤物资保障指挥组应及时调运、供应充足的救援设备和物资,并做好后续所需设备和物资的准备,以及社会救援物资的接收和处理工作。
⑥市政排水指挥组应及时调集市政排水人员、设备对隧道内出现的大面积积水实施抢险、强排措施。
⑦事件调查指挥组应随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故抢险的进展情况,组织专家组采集、整理和保存有关突发事件的各种信息,为事件分析、责任界定和事后处理做好准备。
4.3 信息发布
指挥中心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发布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4.4 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Ⅰ级、Ⅱ级突发事件由指挥中心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下设各专业指挥组。特殊情况下,报请市政府决定应急是否结束。Ⅲ级、Ⅳ级突发事件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决定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恢复设备运营
突发事件的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迅速抢修因突发事件被破坏的车站、隧道、高架区段及设施、设备,恢复行车基本条件,降低对公共交通的影响。及时检查、修复、调试各种防灾报警系统和各项应急设备、设施。
5.2 善后处置
善后处理指挥组应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规定,做好外界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内部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包括妥善安置受伤人员、征用物资补偿、及时补充救援物资等,尽快消除事件影响,恢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秩序。
5.3 保险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