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中心为非常设机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指挥中心即刻形成。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所有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协调联动。
2.4指挥中心组织架构及职责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专家组和若干专业指挥组。
2.4.1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指令传达以及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设报警专用电话(8:
30至18: 00 电话: 23041395, 18: 00至次日8: 30电话:
23307363),24小时开通,设专人值守,保证信息及时畅通。
2.4.2指挥中心专家组由轨道交通、 建筑、公安、消防、安全生产、卫生防疫、防化、环保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指挥中心专家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并适时地为指挥中心提供突发事件的联合演练方案。
2.4.3指挥中心各专业指挥组负责落实指挥中心部署的有关应急处理工作。指挥中心成员应保证能够随时联系。
(1)抢险救援指挥组:由市公安消防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
负责组织协调事件现场的灭火、消除污染工作,抢救受困人员。
(2 )保卫警戒
指挥组: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事件现场秩序保障,视情况对事发现场和相关区域进行交通管制和警戒,参与对事件性质的甄别;预防和处置可能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查明真相,缉捕涉案人员。
(3)客流疏导指挥组:由市客管办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调集和组织交通运输工具,迅速疏散现场客流,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4)医疗救护指挥组:由市卫生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根据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5) 物资保障指挥组: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主管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提供、运送救援抢险所需物资等工作。
(6)市政排水指挥组:由市市政公路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
当隧道内出现大面积积水时,负责调集市政排水设备、人员进行抢险。
(7) 事件调查指挥组:由市建委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专家组及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人员,对事件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事件原因,对事件进行定性并提出处理建议等。因突发事件造成运营环境污染,由市环保局实施控制,防止扩散并进行调查处理,对恢复运营作出环境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