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三大工程”建设,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围绕实施创建法治文山战略,进一步推进“以地方为主体、基层为基础、行业(部门)为支柱”的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建设,不断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各县要深入开展依法治县、依法治乡(镇)创建活动,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实施;部门、行业要在创建法治文山战略的总体框架内,结合职能和自身实际,积极推动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法治化建设管理水平;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力争用三年的时间,使全州各村委会(社区)基本达到“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目标要求;继续抓好依法治理示范点工作,以典型经验引路,推动依法治州工作深入开展。
(十)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创建平安文山是创建法治文山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州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中的作用,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功能,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创建“平安文山”为契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大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增强群众安全感;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努力防止和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强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建立“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保障体系,为法治文山战略的实施奠定良好的治安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治州工作由州委统一领导,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依法治州、创建法治文山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监督考核等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的管理体制的要求,健全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搞好工作协调,加强工作指导,把依法治州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规划体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依法治州规划,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依据本规划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各县和州直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全面实施,整体推进。
(三)明确责任制度。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同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照法律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依法治州、创建法治文山工作列入本地区本部门总体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的经费保障机制,并落实到位,保证依法治州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依法治州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制、岗位目标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奖惩等制度,保证依法治州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