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2006-2010年依法治州规划》的通知
(文政发〔2007〕7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文山州2006-2010年依法治州规划》已经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七年七月三日
文山州2006-2010年依法治州规划
2001年以来,我州认真实施《文山州2001-2005年依法治州规划》,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治州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州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州,创建法治文山,保障我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
宪法和法律,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州委的领导下,动员、组织和依靠全州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各族人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为核心,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完善立法,强化监督,促进公正,维护稳定,努力创建法治文山,为促进我州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文山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尊重
宪法和法律,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
(二)坚持法律至上。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所有公民都必须遵守
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必须遵循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
宪法和法律在全州范围内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