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项目变更登记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7〕266号)
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原登记项目已发生变化,并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向本局提交了变更申请。经审查和研究,现就其具体变更事项通知如下:
准予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名称变更为“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准予南方医院的名称变更为“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准予广州市芳村区中医医院的名称变更为“广州市荔湾区芳村中医医院”。
准予广州(四航)宏华工贸工程公司卫生所的名称变更为“四航局沥滘卫生所”。
准予广东健禾药业有限公司绿翠大药房的名称变更为“广东集友药业有限公司绿翠大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