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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乡企质发[2005]21号)


各设区市乡镇企业局、杨陵区乡镇企业局:

  “五一”即将到来,为了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全省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协调。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特别是节日期间的安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对“五一”期间当地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部署,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2)狠抓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落实,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实现;(3)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全面抓好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同时,突出抓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火灾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消除事故隐患;(4)制订和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搞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5)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狠抓事故超前防范。

  三、根据省安委会要求,结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在4月20日至4月30日要对所辖区乡镇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要抽调力量,由主管领导带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重点加强对乡镇企业中餐饮、宾馆、娱乐、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制定严密的安全措施和意外情况处置预案;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运输设备设施的监测、检查;对生产易燃易爆物品、石油化工产品、烟花爆竹及消防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安全检查,特别是要注重一些消防重点单位在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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