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村寨的建设补助,有正规施工单位施工的,凭工程完工后的发票并附工程结算单报销;若是村社自己进料,群众投工投劳施工的,凭乡镇负责扶贫工作机构开具的往来款收据并附支出详细情况说明和进料发票或补助花名册报销。
2. 对农户的补助,凭有农户签字或摁手印的发放清单或领条报销,不得代领;实物发放的,凭购买物资的发票或收据并附有农户签印的发放清单或领条报销。
3. 会议、培训自办伙食的,凭详细支出清单及参会人员签到名单,在会议伙食补助标准内据实报销。
第五章 会计科目
第十七条 会计科目名称(详见附表),主要经济业务会计分录举例附后。
第六章 会计凭证和账簿
第十八条 会计凭证是记录和反映财政扶贫资金业务活动、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是记账的依据。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原始凭证是反映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业务的原始记录,主要包括收付款凭证、报账提款申请书、工程结算报告单等。记账凭证是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整理、归类后填制的凭证,是记账的依据,必须明确包括会计科目、金额、填制日期、编号、主管和审核人员等内容。
第十九条 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据以登记账簿。
第二十条 会计账簿是运用账户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簿籍,是编制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会计报表的依据。主要包括总账、日记账和明细分类账三种。县级报账中心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进行登记。
第二十一条 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格式。会计凭证格式附后,会计账簿采用“三栏式”。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没有特别规定的一般会计处理方法,按财政部颁发的《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处理,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