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和企业的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应在发生后24小时内报送有关情况,并及时续报进展情况;
(三)在当地有影响的事件和活动在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
(四)本部门及所辖乡镇企业(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系统的可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商务信息,应及时报送。
第五条 报送信息应一事一报,主要采用计算机网络及时报送。省局将适时发布信息报送要点,供各单位搜集、报送信息时参考;或向有关单位发出重要信息预约通知,提出预约信息的内容、撰写要求和报送时间。
第六条 省局对各市区(含所属县区)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实行量化管理并建立报送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制度(具体考评标准见附件),每季度通报一次对各市区报送信息采用情况。
第七条 省局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报送信息采用稿酬奖励制度,每半年对考评为优秀、良好等级的信息员支付一定稿酬;并对评选出的优秀信息,给予所在单位及信息员通报表扬。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
网站信息采用情况考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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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发 布 频 道 │ 每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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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乡企动态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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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调查报告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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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理论创新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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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层简讯 │10-15 │
├───┼─────────────────────────────┼──────┤
│5 │统计分析 │10-15 │
├───┼─────────────────────────────┼──────┤
│6 │热点专题 │10-15 │
├───┼─────────────────────────────┼──────┤
│7 │企业新闻 │10-15 │
├───┼─────────────────────────────┼──────┤
│8 │招商引资项目 │1 │
├───┼─────────────────────────────┼──────┤
│9 │供求信息(供应信息、需求信息、人才招聘)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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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其它频道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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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信息采用情况考评按数量和质量实行计分制,划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 │
│ 说 │及格和不及格,对应的分数标准分别为:200分以上、150至199分、100分至149分 │
│ │、99分以下; │
│ │2、所有报送的信息要通过本单位信息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传送,才能被系统 │
│ 明 │有效记录,采用其它方法报送的信息,有可能造成漏统计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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