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重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和推动工作。各地各部门围绕中心工作,按照推进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做好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业发展、招商引资、发展环境优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努力做到以制度来管事管人,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制度建设中,多数县区和部分市政府部门、直属机构在年初就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按照计划安排,通过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和法制机构严格把关,进一步提高了制度建设质量。如市劳动保障局在2006年初拟定了全局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对计划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2006年共制定20多件规范性文件。为保证制度的合法、有效,并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多数县区和部分市政府部门严格执行了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主动或配合开展了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测评工作,霍邱县政府、裕安区政府等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制度。
(四)规范行政执法,创优发展环境。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并落实了执法责任制、执法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三乱”行为有所遏制,服务意识有所增强。如六安开发区实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对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不仅给予纪律处分,而且给予经济处罚,对严重影响开发区形象和发展的人,由管委给予解聘、处理或建议其主管部门处理和调离。寿县、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金安区、裕安区、叶集试验区,市劳动保障局、市农委、市公安局等单位都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对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促进了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
在加强市场监管方面,各地各部门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着力点,重点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土地出让、农资市场、文化市场,农民工工资支付、建筑工程质量、生猪定点屠宰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维护了市场秩序,保障了安全生产,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创优发展环境方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寿县制定了《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对企业实施全程帮扶和服务全程代理制,重点企业实行“一费制”,外来投资企业“绿卡”保护制度,对涉企收费进行了清理,印发了《寿县涉及企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并依法进行了公告。霍山县在政策环境上,及时修订了《霍山县招商引资优惠办法》,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考核工作》的“八条措施”;在服务环境上,由县领导深入到重点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改进现场办公会召开方式,因事制宜地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在软环境上,深入开展行风、政风评议活动,深入开展外商投资“零障碍”活动,进一步营造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舒城县通过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设立“招商引资服务贡献奖”的决定》、《2006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等一系列工作措施,坚持每月一次的“涉及招商引资窗口例会制度”,进一步加大服务“招商引资”工作的力度。六安开发区实行行政处罚报告制,要求执法部门注重上门服务,引导规范,力戒伸手要钱,动辄罚款。六安开发区财政对垂直管理机构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避免各单位因经费不足问题而向企业乱伸手,优化开发区投资环境。市监察局狠抓“政风行风评议”和“发展环境万人评”活动,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进纠风治乱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市公安局实行“一元化”户籍管理模式,促进人力资源按照市场规律合理流动和调配,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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