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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陕西省乡镇企业局关于表彰奖励开发民俗工艺催生小企业旗帜村的决定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陕西省乡镇企业局关于表彰奖励开发民俗工艺催生小企业旗帜村的决定
(陕乡企发发[2006]82号)


各设区市、杨陵区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非公经济发展局):
  近几年来,我省中小企业系统认真实施催生小企业、推进农民工业化创业行动,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创业激情。全省农民创业意识增强,创业成效显著,特别在开发民俗工艺催生小企业工作中,涌现了一批优势突出、特色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专业村,有力地推动了“一村一品”建设,为加快农村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树立榜样,典型引路,进一步推动全省民俗工艺开发产业再上新台阶,决定授予西安市雁塔区三兆村等10个村“陕西省开发民俗工艺,催生小企业旗帜村”称号,并奖给“旗帜村”农民技能培训经费叁万元。希望这些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不断总结经验,大力开展培训,引导农民积极开发民俗工艺产业,把民俗工艺产业做精、做大、做强。同时,希望全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以促进农民就业和实现增收为目标,充分挖掘当地优秀民俗文化资源,催生小企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壮大县域经济做出新贡献。
  附件:陕西省开发民俗工艺 催生小企业旗帜村名单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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