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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陕西省乡镇企业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陕西省乡镇企业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乡企质发[2006]87号)


各设区市、杨陵区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非公经济发展局):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干部职工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陕安委会发[2006]12号《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省政府9月19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并制定落实工作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各级部门、各重要单位、重要环节安全生产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针对节日长假和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对容易引发重大事故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实行专人盯守、24小时监控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应急救援预案。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防范、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安全生产工作的不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责任。

  二、各级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安委会要求,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在节前对所辖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深入实地进行检查。对生产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安全检查。各企业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各市县(区)局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事故多发点和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省局适时进行督查。各地要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合力。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工作方案,要明确并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完成时限。各地检查工作和整改情况于10月15日前报省局质量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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