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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哈政办发〔2007〕1号 2007年2月1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07年2月5日市政府第1次党组会议讨论,确定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如下:

  张效廉市长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直接领导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计局、市政府研究室;联系市专家顾问委员会。

  姜 明副市长 常务副市长,主管农村、政务公开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长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计局、市政府研究室;分管市政府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办公室(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接待办公室、市农业委员会、林业局、粮食局、水务局、畜牧局、国土资源局(有关涉农方面的工作)、农业机械管理局、农业科学院、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气象局、供销合作社、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产业局、统计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商业银行以及市属证券公司、投资公司;联系各县(市);联系市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统战、台湾事务方面的工作;联系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系驻哈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证券机构方面的工作。

  王世华副市长 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建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交通局、城市规划局、房产住宅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涉及城区方面的工作)、环保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地震局、供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市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供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群力新区开发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工集团、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各区以及民航、电信各企业、邮政局、中庆燃气公司等方面的工作。

  丛国章副市长 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业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开发区等工作。分管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哈工业资产公司、电子、哈药集团、哈开发区管委会;联系工商联和石油公司、电业局、哈铁路局、港务局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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