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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花卉研究中心开设插花员等培训项目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花卉研究中心开设插花员等培训项目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7〕330号)


广州花卉研究中心:

  你单位《关于广州花卉研究中心开设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核,本局同意你单位开设如下培训项目:插花员(五、四、三级)、花卉工(五、四级)、绿化工(五、四级)、盆景工(五、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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