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哈政发[2006]1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按照《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黑政发〔2006〕65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气象事业发展目标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全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构建哈尔滨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科学应对突发灾害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气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推进我市气象事业加快发展。
哈尔滨市气象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加快科技创新,提升气象事业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城市安全的保障与支撑能力。到2010年,率先在全省实现气象事业现代化,达到国内先进、省会城市一流水平。到2020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气象事业现代化体系,实现气象事业整体实力达到同期全国大城市先进水平,为把我市建成适宜创业、适宜人居、适宜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文明城市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二、全面提高气象服务水平
加快气象事业发展要把气象服务工作放在首位,强化“服务大局、服务决策、服务社会”的意识,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理念,全面提高气象服务水平。
(一)提高气象工作服务于城市安全的水平
针对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的特点,切实把加强突发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作为完善我市综合减灾体系的重点,做到实时监测、准确预报、及时预警、广泛发布。瞄准全国先进水平,加快建设哈尔滨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基地步伐,逐步建立哈尔滨市现代化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要积极扩展预警基地功能的外延,与兄弟省会城市联合打造一条覆盖东北三省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网。完善气象预测预警系统,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测预警准确率为核心,不断完善气象预测系统、预警发布系统。各级政府要鼓励、支持气象部门加大我市区域气象灾害发生机理、预测和防御等科学技术研究,为提高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能力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