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确定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示范县的通知
(陕中企发发[2007]77号)
各设区市、有关县(区)中小企业促进局(乡镇企业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
按照省局《关于印发培育加快中小企业发展 壮大县域经济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经县(区)、市政府申请推荐,在综合评审的基础上,省局确定31个县(区)作为第一批全省重点培育和扶持的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名单附后)。这些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制定了切合当地实际的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到位,措施得力,基本实行了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统一管理,县域内产业聚集特征比较明显,具有一定的资源、区位优势和发展潜力,在区域经济中有较强代表性,在发展中小企业,壮大县域经济方面创造了经验,取得了成效,为全省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做出了贡献。2006年,31个县(区)完成GDP合计1286.9亿元,占全省GDP的29.3%;完成财政收入124.65亿元,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34.4%;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值合计481.3亿元,占其县域经济总量的37.4%,占全省中小企业增加值的29%;上交税金44.6亿元,企业个数达到34.7万个,从业人数达到175.6万人,拥有规模以上企业1171户,纳税百万元以上企业450家。
列入全省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重点培育和扶持的县(区)要按照省局《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理清思路,发挥优势,抢抓机遇,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齐心协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不断壮大县域经济的整体实力。到2010年,31个县(区)中小企业增加值要达到855亿元,年均增长15.5%;上交税金78亿元,年均增长14.8%;企业个数超过40万个,年均增长3.6%;从业人数超过212万人,年均增长4.8%;规模以上企业和纳税百万元以上企业个数翻一番。在示范县建设中,要力争在以下六方面有新突破: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加强职能建设。示范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确保年底前实行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乡镇企业 “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二是建立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投入机制,每个示范县都要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三是制定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按照发展目标的要求,层层分解任务,逐年抓好落实工作。四是围绕省上确定的四大基地和六大支柱产业,培育县域主导产业,加强园区建设,推进企业集中和产业聚集。五是抓好项目建设工作,示范县(区)每年项目建设个数和总投资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六是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要结合本县(区)实际,突出重点,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