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府办〔2007〕8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6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政府门户网站是各级政府、各政府部门(以下简称各地各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和实现与公众交流的综合平台,是促进政务公开、改善政府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民互动的重要抓手。2003年以来,“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每年进行一次重大改版,通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网站建设水平逐年提高,连年在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组织的全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从发展阶段看,我市的政府门户网站已经越过了“技术导向”阶段和“内容导向”的初级阶段,正处于从“内容导向”向“服务导向”发展的关键时期。要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发挥网站功效,必须扎扎实实做好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从根本上解决网站编辑工作与各部门业务工作之间“两张皮”的问题,必须建立起各地各部门与网站编辑部之间稳定畅捷的工作协同机制和信息传送机制。
根据省政府要求,从今年开始,各省辖市政府每天需向“中国江苏”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参与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信息报送数量以及被录用的数量将作为对各省辖市政府门户网站考核的重要指标,并逐月通报。建立“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与各地各部门的信息报送机制,是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迫切需要。
二、关于政府网站隶属关系和内容保障方式
我市所有政府机关的部门网站都是隶属于“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的子网站。一级政府的主要业务和职能都是由各部门承担的,部门网站具有对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内容保障的责任和义务。为了向公众和企业提供更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政府门户网站必须对部门网站的内容资源和服务资源进行深度整合。
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的门户网站与“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具有承接关系。下级政府或管委会门户网站有对上一级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内容保障的责任和义务。
内容保障的方式主要采取以下四种:
(一)自动报送。这是一种在上下级网站的相应栏目之间建立密切协同关系的内容保障方式。下级网站根据上级网站要求,按照规定的栏目设置、内容约定和格式标准建立相应栏目,在各自网站进行改版时按照“中国苏州”网站提供的统一标准增加信息上报接口,并主动将实施情况告知上级网站编辑部。这样,下级网站在相应栏目中加载的内容就可自动报送到上级网站。这种内容保障方式,可以使各地各部门将本级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与上级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不增加额外的工作量。这种方式代表着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发展方向。
各地各部门要在今年5月底之前,严格按照附件2所列出的“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要求和部门分工,调整本地、本部门网站的相关栏目设置,完成与“中国苏州”网站编辑部的衔接工作,建立起上下级网站栏目之间的协同关系。在今后每年的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工作中,各地各部门也要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不断密切上下级网站栏目之间的协同关系。
(二)人工报送。具体分为三类:
1.对“责任栏目”的信息报送。根据附件2所列出的“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要求和部门分工,各地各部门对暂不具备“自动报送”条件的责任栏目,必须从即日起每日主动上报信息。
2.对“非责任栏目”或“无指定栏目”的信息报送。鼓励各地各部门对“责任栏目”以外的栏目积极上报信息。报送时,可将信息报送到“自主报送类信息”栏目。
3.对网站编辑部约稿的回复报送。各地各部门要按要求高质量地回复“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的约稿。
各地各部门均通过政府内部门户网站(即市委市政府综合信息网)上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每天下午3∶30之前对当天发生的上述三类信息进行人工报送。
(三)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主页链接,是将各地各部门网站的主页与政府门户网站链接,方便用户访问;栏目链接,是将各地各部门网站中的栏目与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直接链接,属于资源整合,方便用户使用。各地各部门对门户网站编辑部提出的栏目链接要求,应给予积极配合。
(四)在线处理。门户网站的某些栏目,比如大量的政民互动栏目,需要各地各部门直接通过“中国苏州”门户网站提供的统一平台进行在线处理,直接回答公众的咨询、建议和投诉,答复领导信箱,参与在线访谈,组织网上直播。
三、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要求
(一)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按照《
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建立健全规定栏目。各地各部门应在5月底前,将各自网站上所缺的栏目补齐。对于所有栏目应及时更新维护,特别应对政策法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人事变动等动态信息栏目做好日常更新维护工作,杜绝出现错误信息和过时信息。市财政局、审计局应做好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栏目的建设、维护工作。
在完成好规定栏目建设和维护的同时,做好重点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部门应组织好能反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所取得成效的信息,例如上级领导来苏的考察调研活动,事关全局的重大举措、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重点项目和实事工程的进展情况等。各地各部门向市委办、市政府办信息处报送信息中适宜公开的部分,应同时报送“中国苏州”门户网站。市广电总台、苏州日报报业集团所属的各大媒体,应与“中国苏州”门户网站编辑部建立政务新闻共享机制,实现政务新闻在政府门户网站与新闻媒体同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