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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番禺分教点的批复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番禺分教点的批复
(穗劳社函〔2007〕614号)


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我校与广州市向明技工学校联合办学的请示》(穗交技校〔2007〕23号)收悉。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技工学校办分校、校外班的规定〉的通知》(粤劳技〔199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学校分校、分教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1143号)的规定,经研究,本局同意你校与广州市向明技工学校开展联合办学,在该校(地址:番禺区南村镇市新路,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内)设立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番禺分教点,招收技工学校中级班代培生,开办专业为:现代汽车维修、汽车空调与电气维修、汽车维修与驾驶、汽车商务、机电一体化,学制:三年,采取“1+2”办学模式,即:学生在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番禺分教点就读1学年,之后在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校本部就读2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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