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北大青鸟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北大青鸟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7〕569号)


广州青大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成立广州市北大青鸟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的申办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3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局同意你公司设立广州市北大青鸟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徐祗祥;学校负责人:崔晓龙;办学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91号B座8楼东侧;培训项目: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三级)。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该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并按照办学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开展培训工作。有关职业技能鉴定事宜请与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附件:广州市北大青鸟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资料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六月四日

  附件
  广州市北大青鸟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资料

┌──┬────────┬──────────┬────────┬─────┬───┬──────────┐
│序号│  机构名称  │  登记办学地址  │董事会(理事会)│  法定  │ 校长 │  核准工种和级别  │
│  │        │          │  成员名单  │ 代表人 │   │          │
├──┼────────┼──────────┼────────┼─────┼───┼──────────┤
│ 1 │广州市北大青鸟计│广州市中山大道91号B │徐祗祥、杨明、唐│ 徐祗祥 │崔晓龙│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三│
│  │算机职业培训学校│   座8楼东侧   │承晞、梁军、聂炎│     │   │    级)    │
└──┴────────┴──────────┴────────┴─────┴───┴──────────┘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