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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关于切实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各项工作的通知

  列入全国和全省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各重点旅游城市和重点旅游景区(景点),要按照全国假日办《关于开展2002年“十一”黄金周预报及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统计局、省旅游局联合制定的“黄金周”统计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全国假日办和省假日办报送有关统计信息,并向当地有关媒体发送相关信息,确保工作有条不紊、信息准确无误。各级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负责人要严格把好统计数据及所报送的各种信息资料的质量关,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各市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要进一步重视抓好“十一”黄金周旅游的新闻宣传工作,对本地区黄金周旅游进行以引导性为主的宣传报导。要通过做好对各地黄金周准备工作、旅游产品特别是旅游新产品的供给、旅游市场秩序、各类旅游接待单位的工作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进一步培育旅游者理性的消费活动,激发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工作热情,把引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得更好。要结合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和报导一批好的典型,组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加强造势,充分发挥媒体对市场整治工作的促进作用 ,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促进黄金周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六、健全和完善假日旅游值班制度,保证各级假日旅游指挥机构正常高效运转
  “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各级假日旅游指挥中心,旅游窗口服务单位和旅游执法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值班制度,必须将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坚持24小时值班;对外公布的投诉电话,要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做到电话有人接,公务有人办,投诉有人受理;各级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办公室与组成单位之间要保障相关工作环节的衔接,列入全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系统的各重点旅游城市、景区和全省重点测报的38个旅游景区(景点)的假日办与全国假日办和省假日办的通讯联络要保持畅通,确保黄金周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
  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各市(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各重点旅游景区(景点)要将“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值班电话、投诉电话、值班负责人及联系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9月15日前传真报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办公室(省旅游局国内旅游处)。
  电话:029-5261437、5261298 (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029-5261497、5261265 (省旅游局国内旅游处)
  传真:029-5261437、5261497、525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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