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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关于切实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各项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关于切实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各项工作的通知


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各市(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
  2002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根据全国假日办《认真做好2002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各项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我省工作实际,现将做好今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重要意义,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
  黄金周旅游是黄金周休假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活动。做好黄金周旅游工作,充分体现着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也是对国办发[2000]46号文在我省执行情况的检查。在国办发46号文下达后的六个黄金周中,全省各级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及相关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坚守工作岗位,牺牲自己的休假时间,换来了人民群众的欢乐祥和、安全有序、顺心如意的黄金周,为促进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十一”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工作,各市(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有关接待单位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办发[2000]46号文件为指导,以迎接“十六大”召开和深入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为动力,继续发扬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保持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工作状态,把今年“十一”黄金周的“安全、秩序、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到新的水平,向全国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
  二、明确目标,全面部署“十一”旅游黄金周各项准备工作
  各市(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要在市(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及早召开本地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工作会议,全面启动今年“十一”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在认真总结以往几次黄金周旅游工作经验和实践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十一”旅游黄金周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度。各级假日旅游指挥中心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细化责任,各尽其职,并在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
  为了确保今年“十一”黄金周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的实现,各市(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要组织有关部门和旅游接待单位,对照国办发[2000]46号文件的要求,逐条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环节进行“补课”;要认真解决好旅游交通和住宿设施、景区游览等方面的问题,搞好调度安排和各项应急措施准备;要认真落实重要旅游景区(点)的环境整治和游客疏导方案,切实解决好停车场、检票口、公共厕所以及狭窄游路等薄弱环节上的问题,认真做好各项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要按照市场需求和本地实际,积极创新,进一步丰富和优化假日旅游产品,努力提升本地区假日旅游产品的档次和吸引力;要充分利用工业、农业、科技、教育等领域内的资源,组织新型旅游产品;要大力开发城市周边地区的大众化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以满足黄金周期间城市居民出游度假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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