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春节“黄金周”期间,又适逢春运客流高峰,也给旅游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旅游接待单位要继续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和管理责任制,确保春节“黄金周”的安全。在春节“黄金周”到来前的半个月内,各级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要组织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容易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排除各种安全隐患。鉴于春节期间交通运输高度紧张的特点,各地要对春节“黄金周”期间的旅游用车状况突出加强检查,对旅游汽车公司及旅行社有关人员切实加强行车安全的管理和教育。今年气候严寒,高速公路、景区及景区道路冰雪时有覆盖,要注意冬季行车安全。旅行社在租用车辆时,必须选择信誉好的车队,要求他们提供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配备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司机,签定有关合同,明确发生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要在司机和旅行社陪同人员中认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严禁违章驾驶和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对于发生事故的旅行社和车队,各级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要及时作出处理,并在当地媒体上公开通报。“黄金周”期间,各地要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路段、地段采取必要的非常规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各旅游城市和旅游景区要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特别要密切注视、有效防范恐怖暴力案件的发生。要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的盗窃、抢劫、诈骗、勒索等破坏社会治安和旅游秩序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斗争,切实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要进一步完善旅游救援系统,制定春节“黄金周”期间紧急救援预案,认真做好救援准备工作。如发生旅游安全事故,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报告制度和处理程序;不得缓报或隐瞒不报。要通过我们艰苦细致的工作,树立起我省安全旅游目的地的良好形象。
三、整治和维护好黄金周旅游市场秩序,开展健康文明的旅游活动,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整治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是春节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重要内容。春节“黄金周”前,各地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要组织旅游、工商、公安、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对当地旅游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黄金周”期间,要继续搞好有关单位的联合执法,及时查处坑蒙诈骗消费者,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要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依法查处境外驻华机构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整治旅游经营秩序,大力净化旅游景区(点)的游览环境;要严厉打击旅游购物欺诈行为,依法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要重点查处“黑社”、“黑店”、“黑车”和“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和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强迫购物等不正之风,打击非法“陪游”、“伴游”等丑恶现象,整治“出国游”中存在的问题;要严厉打击在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城市广场等游客集散地争夺地盘、拉抢游客和敲诈勒索等欺行霸市行为;要防止组团社和接待社之间因未签合同或产生合同纠纷而扣留“人质”特别是扣留旅游者的不法行为;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旅游活动,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决制止各种有封建迷信色彩和其他庸俗低级的旅游活动,严防“法轮功”邪教组织在节日旅游中制造事端。
要认真抓好及时受理和处理旅游者投诉的工作。各地市和重点旅游城市、景区向公众公布的旅游投诉电话,要于元月底前全面开通,“黄金周”期间要确保24小时投诉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