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7年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府办〔2007〕8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国资委制定的《2007年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现予转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十日
2007年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07年,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规范监管、调整重组、科学发展、和谐国资”这一重点,以出资人财务监督为基础,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重点,促进国有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国有资本运营为纽带,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调整优化结构,促进国资国企又好又快发展
通过新一轮国有资产的深化改革、优化整合,逐步做到“两个集中”,即向优势领域集中,向规模企业集中;实现“两个提升”,即不断提升企业自身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城市的竞争能力,彰显国有经济的功能性作用,强化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带动力和影响力。
(一)做优做强城市基础设施领域中的国有企业。通过调整组合相关国有资产,集聚资本,做大城投公司资本金,不断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为苏州下一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条件、多做贡献。
(二)做优做强现代服务业中的国有企业。主要是完成国发创新资本投资公司及管理公司的组建和运作,充分发挥政策性资金的示范效应和放大功能,带动各种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建立苏州自主创新体系,做强我市创业风险投资产业,推动苏州创新型经济的加快发展。同时,重点发展为制造业配套的都市工业服务业,大力培育关联度大的新兴服务业,探索工业遗产保护与发展商贸服务业、知识创意产业的新路子。
(三)做优做强先进制造业中的国有企业。通过既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扶持力度,又运作好市场资源配置,鼓励企业集团设立研发中心,增加技术储备和发展后劲,鼓励企业集团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传统的制造业,提高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价值。